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经工委)
(2026年4月27日)
为依法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掌握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计划,4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须芹带领预算工委、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对2025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底,我县国有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总体运行平稳。一是企业国有资产实力不断增强。全县国有企业14家,资产总额594.45亿元,同比增长15.86%;利润总额4亿元,同比增长48.15%,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提升。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保障有力。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4.76亿元,负债总额15.74亿元,净资产109.02亿元,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布局合理,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和公共服务。三是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清晰、管控有序。全县土地面积198162.43公顷,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57.44亿吨,保有矿产资源储量50.75亿吨,林地面积2594.6855公顷,水资源总量8.21亿立方米,为县域发展提供了重要资源支撑。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国企改革发展稳步推进,运营质效持续提升。坚持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推行党建考核与经营业绩、薪酬分配“双挂钩”机制。完成县属国企监事会改革、“管委会+公司”改革,推动国金公司实体化转型,多家企业获评AA信用评级。逐步构建房地产、交通物流、贸易、文旅等多元业务格局,市场化转型步伐加快,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不断规范,使用效益稳步提高。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资产动态监管。加大闲置资产统筹盘活力度,有效减少资产闲置浪费,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自然资源管理持续加强,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扎实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有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深化水权制度改革,完成16笔用水权交易,推动“节水贷”落地见效。加强森林、湿地、矿产资源保护,完善监测监管和执法体系,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也发现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国企投建管运一体化机制不健全,项目全周期管理能力偏弱,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抗风险能力不足,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市场化经营理念和专业水平仍需提升。
(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少数单位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不及时。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动态监管不够精准,部分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与监管仍有短板。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压力较大,违法用地整改任务较重。部门协同联动不够顺畅,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有待提升。基层自然资源管护力量薄弱,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能力和监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深化国企改革转型,做强做优国有资本。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重点领域集中。健全投建管运一体化机制,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运营效益。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
(二)强化精细管理,提升行政事业资产使用效能。压实各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闲置低效资产动态台账,加快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进资产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专业能力,实现精准监管、高效利用。
(三)强化资源统筹,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加强部门协同,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强化专业培训和执法监管,持续深化水权改革,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四)健全监督体系,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综合运用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方式,强化对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健全国资、审计与人大协同监督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切实守护好国有资产“家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