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濉干字〔2025〕104号文件精神,2025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孙孔明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 浏览次数: 次发布时间:2025-12-25 16:10 |
(2025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濉干字〔2025〕104号文件精神,2025年12月24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孙孔明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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