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5年10月22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全县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助力。现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为保障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结合《促进法》内容及我县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定了六个方面的检查重点,于9月11日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检查工作作出部署。
检查期间,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全程指导,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闲小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鲁研种业、百善镇青卫村、柳孜运河遗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专家、教授对乡村振兴进行授课讲解。二是全面深入听取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等11个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了约3万余字的书面汇报,全面了解各方面对乡村振兴的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检查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文化繁荣、人才支撑、社会治理、投入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条款贯彻落实情况。
二、我县贯彻实施《促进法》的基本情况及成效
《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政策支撑保障有力。严格落实《促进法》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保障机制”要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保障体系。县成立了乡村“五大振兴”专项小组工作专班,为推动政策落实、资源整合和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高起点推进乡镇国土空间和乡村规划编制,明确乡镇发展定位与产业布局,为乡村发展提供科学指引;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至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达62亿元,统筹7.67亿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环境整治,通过“一卡通”精准拨付各类惠农资金33.27亿元,惠及全县农户68.68万户次。
(二)乡村产业持续发展。聚焦《促进法》关于“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核心要求,推动农业三产深度融合。种植业方面,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83.49万亩,小麦单产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并实现“二十一连丰”,获评省粮食生产10强县称号;农产品加工业方面,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60家,形成小麦、生猪两大产业链,具备年加工面粉70万吨、饲料180万吨、屠宰肉猪200万头、家禽2100万只能力;乡村文旅方面,以柳孜运河遗址、临涣古城、双堆集烈士陵园为核心打造多条特色文旅线路,3家红色A级景区均入选省级“红色+”研学线路。
(三)人才建设扎实推进。紧扣《促进法》关于“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要求,构建“引、育、用、留”一体化人才工作体系。先后出台了《濉溪县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濉溪县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点》,聚焦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等五类重点人才队伍,持续加大培养、引进、使用和服务保障力度,培育出种养大户沈爱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侯良彬等专业人才,带动农户增收。
(四)乡村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按照《促进法》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以文化浸润推动乡风文明提质升级。建成239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文化阵地全覆盖,2025年举办送戏进万村、乡村村晚等活动300余场次,惠及群众超20万人次;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制定新时代村规民约,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乡村新风尚;加强非遗传承保护,推动活态利用,以“讲、演、学”结合方式推广非遗项目,激发年轻群体对传统技艺的兴趣,提升非遗可见度和群众参与度。
(五)乡村环境逐步改善。践行《促进法》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要求。目前,已建成126个省级中心村、107个市级中心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乾隆湖、萧濉新河、新沱河、王引河先后荣获省级幸福河湖称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成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乡村生态和居住环境得到持续提升。
(六)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高。落实《振兴法》关于“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保障乡村社会稳定”要求,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县级调解中心+12个镇(园区)+239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全覆盖调解体系;深化“警民联调”“访调对接”机制,依托临涣茶馆及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实现矛盾纠纷“零距离”受理、多元化化解。今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383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7%,为乡村和谐稳定构筑了安全防线。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全县积极贯彻实施《促进法》,依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区域发展还不平衡。我县作为农业大县,区域发展呈现“近郊优、远村弱”的明显分化。县城周边村庄依托区位优势集聚了多数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但偏远镇教育资源弱,医疗卫生条件差、交通覆盖不足等问题仍未根本解决,短板弱项依旧突出。
(二)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水平整体偏低,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多数农业经营主体仍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联农带农作用发挥还不明显;龙头企业引领力偏弱,特色品牌尚未真正叫响,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不强。
(三)农村生态环境还不稳定。农村基础设施“重建设、轻管护”现象明显,部分村级道路出现裂缝、坑洼未及时修补,自然村路灯损坏长期“失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力量薄弱,农村黑臭水体、地表水污染现象反弹多变,人居环境整治存在死角和空白,雨污合流等问题还普遍存在。
(四) 人才支撑保障效能发挥还不充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数量偏少,实用性“本土”人才缺乏;乡村人才队伍普遍存在“青黄不接”的问题,农业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受限;基层农业科技人员、教师、医生等公共服务人才队伍还存在结构性短缺。
四、意见建议
进一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聚焦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县乡村全面振兴。
(一)统筹资源配置,补齐发展短板弱项。统筹农业生产、建设、保障等各类涉农资金使用,推动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向基础条件薄弱村倾斜,补齐乡村发展硬件短板;不断推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改善乡村教育、医疗、卫生条件,让偏远村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二)聚焦产业提质,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民”战略,推动特色种养业结构调整,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水平;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由农产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延伸,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拓宽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保供占有率,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强化联农带农效应。
(三)健全管护体系,提升农村环境品质。破解“重建设、轻管护”问题,构建“县统筹、镇负责、村落实”的基础设施管护体系,保障农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转;通过开展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行动,打赢黑臭水体与地表水污染攻坚战,坚持常态化巡河与水质监测机制,持续保持沟渠河湖生态稳定;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民主动参与积极性,不断改善群众居住体验。
(四)强化人才培育,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根据乡村产业发展趋势和需求,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培训项目,提升乡村现有人才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落实《关于在全县推行“产业村长”赋能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搭建城乡人才双向流动平台,推动人才资源在城乡间良性互动;完善基层人才保障机制,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向乡村一线人才倾斜的力度,增强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