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工作
关于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122发布时间:2025-10-24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2025年10月22日)

按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秀芳带领社会建设工委及教科文卫工委有关人员,对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着力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24年我县共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5座(其中,公益性公墓8个,骨灰堂7个),除开发区外,全县11个镇均已建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县公益性公墓占地130.775亩,建成墓穴9657座,已用墓穴3398座;骨灰堂占地12.098亩,建成格位4622个,已安放格位689个。2025年完成选址21个,其中孙疃镇代庙村骨灰堂已建设完成,濉溪镇八里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顺利完工,五沟镇庙前村公益性公墓正在建设,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高,合作意识不强。我县虽然开展了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但随意占用耕地,散埋乱葬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镇村干部对公益性公墓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只注重遗体火化,不关注骨灰去向,丧葬大操大办、骨灰装棺再葬现象仍较普遍,既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制约了项目建设,又加重了群众经济负担。有些部门认为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民政部门的事,协作配合意识不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没有形成。

(二)公墓选址困难,建设用地紧张。土地指标难以落实是制约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主要因素,造成规划选址困难,布局不尽合理,在建造面积上也受到一定程度限制,难以达到统一要求的规模和容量。

(三)经费投入不足,建设短板突出。公益性公墓自带公益属性,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近年来,由于县、镇两级财政紧张,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上级也无专项资金扶持,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投入不足,以至于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规模小、数量少、规格低,群众认可度不高。

(四)政策引领不强,服务管理欠缺。目前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缺乏规范性指导文件,既没有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也没有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运作。

三、工作建议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既要建好,又要用好、管好,进一步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乡村面貌,促进乡风文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是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关键。县政府要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县实际,成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相关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有效协调解决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二)坚持因地制宜,优化规划布局。坚持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紧密衔接,在制定城乡规划时,统一规划布局,规划出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统筹谋划部署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要坚持试点先行原则,每个镇可选择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做为试点,对相对成熟的试点经验,加强推广应用,形成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探索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美观、便捷、实用的原则,逐步做好公墓的停车场、道路、排水、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完善的功能、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吸引群众自愿到公墓安葬已故亲人。

(四)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出台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监督、管理、维护责任,确保公益性公墓管理规范、运转正常。建立奖补机制,鼓励村民将已故亲人骨灰或坟墓,直接安葬或迁入公墓,对于主动迁入公墓的给予一定政策。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骨灰去向责任,严厉制止散埋乱葬行为。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原则,建立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考核机制,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社会发展公共服务项目内容进行考核,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导,切实提升公墓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92号 邮编:235100 联系电话 :0561-6087752 电子信箱:suixirenda@126.com

皖ICP备16014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