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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四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559发布时间:2025-09-02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濉溪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濉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前期调研与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作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等困难,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收入结构不优、税基不宽不稳,刚性支出增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绩效待提升、风险管控存在压力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解决。

会议要求:

(一)加强收入数据分析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把拓财源、稳税基、强征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围绕全年收入预算目标,加强税源调查和税收征管,把强征管和有服务有效结合,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统筹整合盘活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进一步增加可支配财力。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各项政策性资金支持,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投资效益。要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科学管理一般性开支和“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压减非必要支出,财政支出更加注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强化项目投资的科学性,提高投资精准性、有效性和收益性,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水平。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强化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和综合分析,确保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政府债券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增加项目精准度、成熟度,严格科学把控政府债务规模,有效降低债务风险隐患。对已发行的政府债券资金,要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尽快转化为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动态监控,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的预警和监测。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债务责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强化“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足额偿还。

(五)严格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对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增强预算单位的财经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导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规范。要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协同监督合力,共同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二、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人代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但仍然存在部分经济指标增速缓慢、投资增长后劲不足、工业经济发展乏力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确保实现全年目标。认真总结和分析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全面、细致的梳理分析各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进一步细化经济指标,压实工作责任。

(二)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引领作用。紧抓政策机遇,积极谋划和争取中央预算内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强化要素保障,抓好项目资金保障、土地供给等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硬支撑。加快推进在建重点项目,尤其是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确保年内形成实物量。

(三)突出实体经济发展,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建强建优园区载体平台,切实增强园区发展活力;注重企业培育,引导企业技改扩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落实产业发展政策,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强化企业精准帮扶,落实降本增效优惠政策,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力促工业稳步增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升招商实效。

(四)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推动社会事业稳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实施,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及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民生保障水平;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助推平安濉溪建设。

三、关于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坚持“育人为本,育人育心”理念,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专项工作资金投入,健全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但目前仍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硬件设施不强、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保障体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经费投入,设立专项经费,优先用于师资引进、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和硬件标准化建设,并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

(二)加强队伍建设,破解师资瓶颈。盘活编制存量,严格落实专职心理教师配备要求,将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配比纳入教育考核指标,通过“县管校聘”、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师资力量。构建分级培训体系,建立“新任教师—骨干教师—专家型教师”的递进式培养路径,实现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以及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全覆盖。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发展机制,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职业发展空间,提高心理健康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认同感。

(三)优化课程干预,提升育人实效。创新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切实提高心理健康路教育的实效性。成立县级心理健康医疗机构,健全医校共建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儿童肥胖、脊椎弯曲等身体健康疾病治疗相结合,实现多病共防。构建“预防—干预—转介”全链条机制,明确转介流程,确保“学校发现、专业介入、家庭配合”,实现早发现、早干预。

(四)完善协同机制,形成教育合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家长学校活动、线上课程、公众号推文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教育部门牵头,卫健、公安、司法、民政等有关单位参与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部门工作联动,整合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建立健全心理建康教育志愿服务机制,鼓励支持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和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成育人合力。

四、关于全县中小河流治理情况的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主动对接上级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稳步推进治理工作落地见效。但目前仍存在资金投入压力较大、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紧密、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多向发力,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强化向上对接,精准研究上级水利资金政策,聚焦县域重点治理项目包装申报,争取更高比例的上级资金支持,减轻地方配套压力。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中小河流治理配套资金,确保已落地项目有序推进。探索多元融资,借鉴外地成功案例,明确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与权益保障措施;搭建政企合作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逐步形成“上级补助+地方配套+社会参与”的资金保障体系。

(二)协同联动,凝聚全方位治理合力。建立健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水利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各镇与部门之间的联动,充分发挥乡镇在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属地管理作用,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建管并重,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中小河流河道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责任和标准,落实并保障管护经费。加强管护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管护人员培训,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管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河道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河道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乱采、乱挖、乱堆、乱建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的行为。广泛宣传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鼓励群众举报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河道管理规定,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和治理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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