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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等三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66发布时间:2025-07-07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前期调研与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作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4 年,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县委领导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但仍存在预算编制精准度不足、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防控压力大、预算绩效管理薄弱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解决。

会议要求:

(一)强化预算编制监督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和评审,做实做细项目预算。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二)多措并举化解收支矛盾。坚持开源节流,积极培植财源,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三)持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遵守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规范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充分抓住国家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和一揽子化债方案政策窗口,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合理安排偿债资金,确保政府债务按期偿还。加强对政府债务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债务项目收益能够覆盖债务本息。

(四)严格规范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不断规范和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强化对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二、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审计报告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审计,实现了对预算执行及其结果的有效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规范、预算执行刚性不足、国有资产管理尚需规范、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比较薄弱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优化预算编制,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明确项目预算的具体用途和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预算编制的审核把关,严格把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预算编制质量。审计部门要聚焦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拓宽监督方向,全面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落地。

(二)规范财政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加强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沉淀。同时,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整体支出、重要支出政策、重大基建投资项目等的绩效评价审计跟踪,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三)规范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聚焦债务全口径管理,持续关注政府债务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以债务的可持续性推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抓住国家实施一揽子化债的政策空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积极稳妥地化解存量债务,降低债务风险。要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债务单位要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牢固树立“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理念,实现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

(四)加强审计整改,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一体推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要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审计结果、整改结果等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全县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构建多元共治模式、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等举措,有效改善了回迁安置小区居住环境,但目前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物业费收缴困难、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加大提质改造,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结合城市更新和民生工程,及时修缮内部破损道路、消防、管网等设施,不断完善小区基础条件。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广告位租赁、场地经营等方式拓宽创收路径,反哺小区设施维护和运营。积极推行“社区+物业+居民”共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毁绿占绿等违规行为整治,逐步提升小区居住环境与公共秩序。

(二)创新管理机制,逐步破解缴费困局。推行差异化收费制度,对低收入家庭、未入住业主实施“阶梯物业费”收费政策。积极探索“政府前期兜底+后期逐步过渡”管理模式,缓解居民缴费压力。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多渠道普及物业服务价值,积极拓宽业主参与小区管理途径,增强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量化考核,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逐步破解收费难题。

(三)强化行业监管,切实规范物业管理。厘清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社区的职责边界,建立“三级联动”责任清单,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缩短执法响应时间。严格物业企业准入与动态考核,建立动态考核与退出机制,对服务不达标企业实行“红黄牌”警告,连续差评企业强制清退。畅通居民监督渠道,完善物业监管投诉机制,对群众举报问题限时督办并公开处理结果,形成“监管+共治”合力,推动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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