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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濉溪县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浏览次数:115发布时间:2025-08-25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2025年8月25日)

为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8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预算工委组成人员到县财政局开展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了关于濉溪县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全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要求,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等困难,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957万元,同比增长10.2%。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125万元,同比增长50%;镇(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32万元,同比下降20.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932万元,同比增长3.3%。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423万元,同比增长16%;镇(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09万元,同比下降38.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9211万元,全部为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下降40.4%,主要是土地市场需求低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持续减少。加上专项债收入100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59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06253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4541万元,同比下降56.3%;专项债支出7620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14079万元,其他基金支出143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00万元,同比增长5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0万元,同比下降70.4%。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511万元,同比增长264.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993万元,同比增长21.5%。

(五)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6月底,政府性债务余额14132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3025万元,专项债务1150213万元。全县应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06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754万元、专项债券3876万元),实际偿还10630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967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偿还952万元),实现了应偿尽偿。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整体平稳,但收入结构不优和收支矛盾依然凸显,财政平衡存在较大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收入结构不优、税基不宽不稳、财源建设亟需加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完成12.89亿元,占比59.4%,同比下降23.9个百分点,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占比仅为31.22%,较同期更是下降36.38个百分点,而非税收入较同期净增长219%,支撑了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平稳。由此看我县部分行业和企业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市场适应度、创新发展活力和科技动能提升等不足,县域产业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调整,宽税基、拓财源、严征管工作亟需加强。

(二)刚性支出增大、收支矛盾依然、支出结构需再优化。面对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增长压力,刚性支出只增不减,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自给率为51%,县本级仅为35%,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看,教育、农业、卫生健康都有不同程度增幅,一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就业都有2位数增长,全县民生类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11.2%,收支矛盾依然较为突出,“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面临挑战。

(三)预算绩效待提升、风险管控压力犹存、财政监督需加强。部分预算单位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与财政支出标准的衔接匹配性不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债务余额看较同期增长37%,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充分发挥政府专项债券有序化债和拉动投资的同时,要重点关注债券项目期限、投资、收益错配对后期偿债和财政可持续的压力。财政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不够及时,部分单位存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现象,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下半年财政工作要立足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认真研究并切实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围绕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持续统筹财政资源配置、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政策效能、提高资金效益,为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任务。要坚持把拓财源、稳税基、强征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全年收入预算目标,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征管举措,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收入分析研判、组织调度,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统筹整合盘活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进一步增加可支配财力。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各项政策性资金支持,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实现全年收支平衡。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投资效益。要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加精准、科学地管理一般性开支和“三公”经费支出,压一般、保重点,财政支出应更加注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强化项目投资的科学性,提高投资精准性、有效性和收益性,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水平。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确需进行预算调整的,依法依规办理。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严控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强化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和综合分析,确保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科学把控政府债务规模。加强政府债务的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债务规模、结构和使用情况,防范债务风险。做好政府债券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增加项目精准度、成熟度,有效降低债务风险隐患。加快债券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对已发行的政府债券资金,要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尽快转化为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的预警和监测。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债务责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强化“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足额偿还。

(五)严格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协同监督合力,共同维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强预算单位的财经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导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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