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2025年6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规,6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预算工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对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县审计局对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县审计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对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中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财政预算执行,深化“四本预算”全口径审计,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审计,聚焦民生民本保障,重点关注教育、医疗、就业、乡村建设等民生政策落实,聚焦重点领域风险,强化对政府债务、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等方面管理和运营监督。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同时审计报告也反映出在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效率、财政管理、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规范、预算执行刚性不足、国有资产管理尚需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比较薄弱、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不容忽视等。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分析原因,创新工作举措,严格落实整改,稳步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审查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预算法,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提升财政保障水平。《预算法》是财政部门和单位的根本遵循,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历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明确项目预算的具体用途和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预算编制的审核把关,严格把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预算编制质量。审计部门要聚焦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拓宽监督方向,全面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加强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或改变资金用途。财政部门要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沉淀。同时,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树立绩效原则,加强对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整体支出、重要支出政策、重大基建投资项目等的绩效评价审计跟踪,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运行中的问题,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三)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聚焦债务全口径管理,持续关注政府债务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以债务的可持续性推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抓住国家实施一揽子化债的政策空间,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积极稳妥地化解存量债务,降低债务风险。要加强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债务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牢固树立“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理念,实现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一体推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要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审计结果、整改结果等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各相关部门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规范高效的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