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实体化运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前期调研与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作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实体化运行,并通过抓好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利用科技手段等措施,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但也存在执行联动机制不畅、队伍建设不强、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拿出务实举措,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会议要求:
(一)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探索建立由法院主导,公安、银行、市场、税务等多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完善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担任企业高管等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让失信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督促其早日履行义务。
(二)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加强执行人员业务培训,鼓励执行人员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掌握现代化智能执行各方面知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强化作风建设。加强执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执行人员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
(三)加大执行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执行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执行、支持执行。发挥个案宣传的以点带面作用,让被执行人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自觉主动履行义务。同时,通过执行宣传,让社会公众清晰地看到法院执行过程,提升公众对执行工作及法院整体工作的认可度,努力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