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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901发布时间:2024-10-18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水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整体较好,水法宣传、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水治水能力、水事行政执法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当前水资源现状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水法》宣传工作还存在盲区;黑臭水体、地表水污染现象仍客观存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雨污分流工程、农田灌溉等工作还存在短板;水利工作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对此,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拿出务实举措,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水法》宣传工作力度。抓住“江淮普法行”“八五普法”等宣传契机,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着力推动宣传重点向基层延伸、向群众拓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水安全、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保护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大管水治水兴水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污染、破坏水源行为;持续加快水工程建设进度,全面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持续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城区防涝能力;持续加大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水利工作保障体系建设。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及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放大作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水政执法组织机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水资源执法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附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17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矿涌水综合利用和四铺镇农田节水灌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关于《水法》自查情况的报告,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现将此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不断提升管水治水兴水能力和水平,《水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整体较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濉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喜获全国第十届“母亲河奖”,2022年濉溪县成功入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2023年徐楼闸以936分的高分通过国家级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专家组评价,濉溪县新沱河治理工程获得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多年来,全县农村安全饮水、河湖长制等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强化水法宣传,水法治意识逐步提高。近年来,我县紧扣“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不断加强对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8600份,出动宣传车辆十余台,直接受教育者达10000余人次,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先后在中安在线、工商导报、淮北日报等公众媒体上发表报道20余篇,积极引导群众关注水、节约水,让更多市民成为节约水、保护水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经过不懈努力,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全县依法治水打下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坚持统筹规划,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保护。一是编制完成了《濉溪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引江济淮工程水源的配套措施及淮水北调清水廊道保护工程为重点解决濉溪县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和水生态脆弱等问题;二是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总量强度双控,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科学制定并下达年度取用水计划,目前,全县共发放取水许可证115个,2024年以来水资源费征收约350万元。2020年以来,开发区置换工业水量达20%,淮水北调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巨成化工等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水源置换工作,仅2023年就有效节约地下水917 m3,计划到2025年底,开发区企业置换工业水量可完成100%目标任务;三是常态化开展河流断面、36条支沟、支流以及濉溪县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12个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进出口水质监测工作,对包浍河及萧濉新河入河257个疑似入河排污口和246个敏感区域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全县境内入河排污口底数,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坚持科学治水,管水治水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一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加快。截至日前,安徽省包浍河治理 (濉溪段)、王引河治理、引调水等工程项目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24.26亿元,全县防洪减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二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全县现有耕地面积205万亩,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189.88万亩,“十二五”规划以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78.49万亩,占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的94%。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累计沟渠疏浚2991.54公里,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16万亩,新打机井5665眼,农田节水灌溉效果显著提升;三是饮水安全工程不断提速。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沱河取水口、制水厂区以及输配水管道等主要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完成投资18.9亿元。清水管线全县贯通,水厂已经制水,部分管道已经冲洗完成,四铺镇、韩村镇、孙疃镇、五沟镇4个镇已实现水源置换,惠及供水人口约36万人。检测结果显示,2024年前3季度,覆盖各镇农饮水及市政供水达标率为95.56%,其中,二、三季度达标率均为100%,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饮水安全水平显著增强。

(四)严格行政执法,水事管理秩序逐步规范。一是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非法采砂、侵占河道水域、乱耕乱种、违章建设、损毁水工程、私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余起;清理河、沟岸线乱耕乱种土地266亩,拆除违建5处,清理拦河、沟渔网网箱地笼等103处,驱离钓鱼人员300余人6000余次,累计关停58家企业75眼自备井,行政处罚4家违法用水企业;二是强化企业污水排放监管。今年以来,累计检查企业800余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罚款金额216万元,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家。12345、12369平台及省网络信访平台共受理涉水环境信访投诉28件,目前均已全部按时办结,案件处理率和案件反馈率均为100%。三是常态化开展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2024年,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3家自来水公司、30家农饮集中供水单位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104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帮助指导供水单位完善管理机制,确保监督管理长效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是,当前水资源的现状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相比、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普法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宣传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群众对水安全、水忧患、水商品意识仍不强,水法宣传教育还存在盲区和空白点。   

(二)水资源、水生态、水工程的保护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水环境虽然不断好转,但是黑臭水体、地表水污染现象仍客观存在;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雨污分流改造、农田灌溉等工作还存在短板和弱项,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水利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间节点,后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目前政府财政收入难以保障;水行政执法机构仍不健全,县级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水行政监察机构,人员缺乏、装备落后,同时,水利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转换、部门协同也亟需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水安全、水忧患意识。要持续加强《水法》学习宣传教育普及力度,抓住“江淮普法行”“八五普法”等宣传契机,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着力推动宣传重点向基层延伸、向群众拓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水安全、水忧患意识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大水资源、水生态、水工程保护力度。要持续加强日常巡查,查处打击污染、破坏水源行为;要以生态理念建设水工程,全面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要持续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不断完善污水管网,重点提高污水截流、收集率;要持续加大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三)进一步强化水利工作保障。要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及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夯实治水管水用水经费保障;要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融资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政执法组织机构,夯实责任,加强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水资源执法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不断推动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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