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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366发布时间:2024-04-26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4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监司工委、财经工委和预算审查室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我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法律的贯彻落实,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和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充实扫黑除恶工作力量,逐步提高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能力和水平,对黑恶犯罪活动保持常规化打击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对有组织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态度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不仅加大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还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有效挤压了犯罪活动空间。执法部门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合力,提高了执法效率。在执法程序方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侦办案件过程中,积极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为打击有组织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以来,广大群众对于该法的知晓率还不够高,法律的震慑作用还不明显。

二是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够完善。打击有组织犯罪需要多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和高效协作,由于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打击犯罪时信息不畅、配合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宣传教育。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贯彻落实。同时,进一步拓展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提高法律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二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形成打击犯罪活动的快速反应机制。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不是单一工作,涉及领域和范围比较广泛,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应加强合作,建立起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有效打击犯罪活动的合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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