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副主任李秀侠、朱秀芳、吴飞、崔海波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钱程,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宋玉霞,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永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仲涛,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五沟镇、孙疃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姜灵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讨论集中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
会议讨论和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以降本增效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工作方案(草案)、讨论和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安徽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述职 2023年工作。
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