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工作
关于全县采煤塌陷(沉陷)区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664发布时间:2023-12-29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2023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海波带领农村工委、城建工委组成人员对全县采煤塌陷(沉陷)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刘桥镇小城村、周大庄村搬迁安置和凤栖湖治理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濉溪县作为煤炭资源大县,多年来煤炭资源开采使城市经济得到飞速发展,但是,随着煤炭资源的枯竭,全县也面临着土地大面积沉陷、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地矿矛盾不断加深等严峻问题。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充分利用国家转型发展政策,依托濉溪发展实际,全力破解采煤塌陷(沉陷)区现实问题。目前,全县共有采煤塌陷(沉陷)区34个,涉及主要矿山企业有18家,其中16家矿权在濉溪县内,濉溪县采煤塌陷(沉陷)区总面积有19.33万亩,其中,轻微塌陷(沉陷)区6.51万亩,轻度塌陷(沉陷)区3.56万亩,中度塌陷(沉陷)区3.68万亩,深度塌陷(沉陷)区5.58万亩,塌陷(沉陷)区大部分在临海童矿区,临海童矿区塌陷(沉陷)区分布相对较集中,其他矿区采煤塌陷(沉陷)区分布则较分散。截止12月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开展治理面积3778亩,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稳步改善了沉陷区生态环境,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全县采煤塌陷(沉陷)区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存在问题

采煤塌陷(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困难问题突出、矛盾错综复杂,新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并存,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

一是地企协作难。采煤塌陷(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部门多,搬迁安置、土地复垦等工作需要矿业部门的资金保障,而矿业部门需向上属集团公司申报,故治理任务与群众现实需求不同步,同时,政府与矿业企业在沟通交流、协作联动方面缺乏有效机制,加大了治理难度。

是村庄搬迁安置难。涉及搬迁群众对安置政策、规划方案不了解,认为补偿标准低且补偿方式“一刀切”,难以接受补偿方案,且搬迁后的群众耕地面积缩减,收入减少,再就业、子女入学等多方面都面临新需求新压力,群众不满声音较多,维护信访稳定压力较大。

三是塌陷(沉陷)区经济发展难。搬迁安置园区基础设施薄弱,失地群众自主创业发展能力弱,机会少,依靠招商引资和激发民间投资目前也处于探索起步阶段,采煤塌陷(沉陷)区综合治理创新发展思路不多,与乡村振兴、城镇化治理衔接工作未能有效融合发展。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地企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政府应积极协调各矿山企业,构筑和谐融洽的地企关系,统筹谋划,赢得主动,创造条件。积极主动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力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地企联合、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工作格局。

(二)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综合考虑群众各方需求,科学制定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引导宣传,采用多种模式解决安置问题。要积极发展产业,因地制宜打造“一镇一策”“多镇一策”产业发展格局,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选择,鼓励农民创业、就业。要全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鼓励失地农民加入各类合作社,帮助失地农民增收。要加快塌陷(沉陷)区复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做到还地于民,充分保障他们的生产需求。

(三)与乡村振兴结合,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重要性,结合上级政策,高标准规划设计,打造新型和美乡村。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提升城市品质,带动居民向城区聚集。要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把村庄搬迁作为乡村振兴新的支撑点,解决居民居住问题。要与空心村治理结合起来,选择空心村较为严重的地方作为试点,腾出土地指标,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扎实推进村庄搬迁工作。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92号 邮编:235100 联系电话 :0561-6087752 电子信箱:suixirenda@126.com

皖ICP备16014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