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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418发布时间:2023-06-12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结合调研和会议审议情况,作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主体,各镇、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于2020年7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科学谋划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行动纲领,提出的发展目标、空间战略与指标体系符合濉溪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

会议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一是立足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细化规划,认真落实省、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在严守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用地分区和用地结构,积极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二是进一步严审细审规划,对常委会会议审议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要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三是利用规划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机会,对不适宜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使规划更加符合全县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协调性。一是加强县级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突出协调性,注重规划的相互衔接,完善“二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二是分解落实规划目标,系统谋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和时序,推动要素向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集中,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要素保障。

(三)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约束性。一是强化规划管控,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找准县城区发展定位,尊重县城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濉溪在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原经济区、淮海经济区等区域协同发展中重要作用;二是严格依法执行规划,通过扎实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将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逐级落实落细到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三是注重宣传普及,加强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确保本轮规划合理、高效、有序推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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