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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浏览次数:4244发布时间:2023-08-25

 

8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主持召开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侠、朱秀芳、吴飞、崔海波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登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陆松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城河西片区和乾隆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水资源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提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决定(草案),并批准了这个决定。

会议对以上报告及人事事项进行了集中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郭慧慧为濉溪县教育局局长、陆登峰为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伶俐为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灵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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