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4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监司工委组成人员以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到县检察院调研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县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探索总结符合濉溪实际的方式方法,在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检察人权保障、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两年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共对175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89.15%,适用人数从2021年的838人提高到920人。2022年,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99%,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比例从2021年的96.82%提高到2022年97.37%。构建起了以证据审查、不起诉权适用、值班律师权利保障、量刑建议为主要内容的检察主导标准体系,促进形成公检法司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检察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检察人员思想还不够解放,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未能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作用。
(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制度落实。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全面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检察理念、诉讼模式的变化,及其在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节约检察资源等方面产生的重要影响,认真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经验,建立健全综合配套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走深走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通过集中学习、跟班培训、实地操作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全县检察干部思想认识、业务素质、干部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检察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三)健全沟通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监察机关和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侦、诉、审”各环节检察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积极协商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实现公检法无缝对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我县检察案件的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