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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8595发布时间:2023-03-20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2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监司工委组成人员以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到县公安局调研我县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工作,坚持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引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防为主、以宣为先、以打为重”的工作理念,组织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源头防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日前,全县电诈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0.05%,已返还受害人资金77万元,损失金额同比下降10.82%。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反电诈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侦查打击、“两卡”治理、追赃挽损、涉诈重点人员管控等方面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从调研情况看,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主要有:

(一)宣传教育还不够有力。我县国家反诈APP15周岁以上目标人群注册率为61.56%,距离省90%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部分单位对防范宣传重视不够,宣传方式较单一、内容简单化,反诈防骗宣传广泛性、深入性不足。特别是农村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氛围不浓,部分老年人对其危害程度认识不足、反诈意识较弱。

源头治理还不够到位。涉诈重点人员流动性大,存在“人户分离”现象,缺乏有力的管控手段。在“两卡”管理上,全县接到公安部下发“两卡”线索较多,对于户籍为我县但在外地开“两卡”并可能涉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难以有效管控治理,导致濉溪县因开贩两卡人员较多被省平安办通报挂牌。

(三)协同联动还不够紧密。部分行业单位对当前电诈犯罪危害性认识不足,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不够;反诈工作缺乏长远规划,抓落实后劲、韧劲不足,积极防范、深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一些金融行业部门及互联网企业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监管漏洞。

三、意见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准确把握立法原义,不断提升现代化电信网络诈骗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好农村、社区、校园等区域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农村地区的老年人、青少年等,着力提高他们辨别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反诈APP的使用推广,筑牢全民反诈防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宣教结合,做到同步宣传、密集宣传、精准宣传,提升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宣传效果,提高全民反诈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深入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升级技术手段,对潜在受害群众快速实施精准劝阻。金融、电信行业要严格落实“两卡”实名登记制和新开户操作规程,建立用户积分制度、黑名单制度,落实实名制和失信人员的通信惩戒措施,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坚持专群结合、公密结合,开展全员筛查,全面摸排滞留缅北人员,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开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核减,强化出境管控和拦截劝阻,全环节压减出境作案人员。

(三)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不只是公安一家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党政主导、公安主战、部门主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反电诈工作格局。公安部门增加反诈警力配置,强化专业培训,不断充实专业力量,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精准度,提升反诈工作水平。金融、电信、邮管和互联网等行业要健全监管体系,堵塞行业漏洞,全面清剿黑灰产,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各镇(园区)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切实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职责,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强化对村(居)民遵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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