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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22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3583发布时间:2023-04-21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海波带领城建工委、农工委、监司工委有关同志,就全县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2022年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全面完成,全年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72.5%,重污染天数为2天。全面完成年度秸秆禁烧考核任务。沱河等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50%。乾隆湖水质为Ⅲ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城市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值达到国家4类区标准。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范围。

二、存在问题

(一)落实环保措施的主动性不强。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认识不到位,程度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应付检查、过关就算思想。部分群众、基层工作人员对生态文明理念认识不足,法律政策宣传力度有待于加大,生态文明理念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二)完成环保任务目标的压力较大。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地理区位等因素影响,资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土地排放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空气污染极易反弹反复。沱河等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偏低,距 “十四五”末完成75%比例的目标差距较大。环境治理能力仍有待提升。农村污染防治能力薄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尚未完成。

(三)“放管服”改革和环境监管执法尚需加大力度。环评审批工作需要进一步改革,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存在程序不够规范、要求不够严格、力度不大等问题。环境安全隐患防范化解有时成效不明显。环境执法队伍改革尚未启动,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深化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特别是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提高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特别要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结合文明创建长效管理等工作,鼓励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营造全社会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确保完成任务目标。围绕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23年环境保护工作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彻底整改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和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加快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打造高质量发展绿色增长点。

(三)健全多元共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党政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责任机制,聚焦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环境质量问题,举一反三、严防反弹,推动形成长治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法规标准的约束与引领,锻造一支生态环保铁军,改善生态环境监管方式,提升生态环保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全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持续推动环境信访问题解决,及时妥当处置污染事故、重大环境舆论等突发环境事件,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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