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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濉溪县2022年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3831发布时间:2023-04-2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4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预算审查室、财经工委和监司工委组成人员对我县2022年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坚持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进一步摸清国有自然资源家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我县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1.土地资源

截至2021年末全县土地面积297.24万亩(耕地212.90万亩、园地1.66万亩、林地5.51万亩、草地0.31万亩、商业服务业用地0.56万亩、工矿用地5.50万亩、住宅用地28万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8万亩、特殊用地0.1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2.3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37万亩、其他土地3.11万亩、湿地0.08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31.3万亩。

2.矿产资源

截至2022年底已发现矿产53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8种,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51.88亿吨,已开发利用的矿种7种,保有矿产资源储量46.19亿吨。2022年度,年产矿石总量1186.72万吨,其中煤1119.8万吨,约占94%;铁66.92万吨,约占6%。

3.森林和湿地资源

根据省市“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2020年我县林地面积28.95万亩,森林面积25.99万亩,活立木蓄积量94.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7%,单位面积蓄积量3.255立方米/亩,纳入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面积5.68万亩,湿地保护率达52.17%。

4.水资源

县内地表水集蓄于沟、河、塘、煤矿塌陷区内,9条骨干河道属淮河水系,4座湖泊,共建有8座节制闸、10座国有排灌站,县内有大沟115条。2021年,我县境内水资源总量为8.58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5.20亿m3,地下水资源3.53亿m3。2021年用水总量为2.086亿m3,按水源类型分,其中地表水用水量为0.705亿m3,地下水用水量1.261亿m3,其他水源0.120亿m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在基础管理、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国有自然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国有自然资源底数不清,执法力量不够足,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低,自然资源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三、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管理基础。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濉溪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并有效推进全县自然资源清查,建立健全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切实摸清底数,统筹土地、矿产、林业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配合,厘清部门职责边界,规范数据审核评估,夯实基础数据,形成业务衔接顺畅的有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的部门多、管理难度大,县人民政府要加强规划引领,围绕“一体化”“高质量”,高标准统筹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切实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快低效闲置土地清查和加大清理处置力度,使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为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建立健全地下水水位控制管理制度,结合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科学界定与调整地下水管理职能分工,将深层承压水作为战略资源,进行严格控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强化大气、水资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期完成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利用淮水北调改变我县长期依赖地下水局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优化国土布局,加强指标统筹。统筹考虑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存量土地和增减挂等情况,破解用地瓶颈,确保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等建设需要,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制度,整合执法队伍,正确行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权力,形成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合力,防止国有自然资源流失。积极推动基础设施群管群护,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逐步构建起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设施服务体系。认真研究国有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加快土地出让,有效盘活我县闲置的国有自然资源,探索拓展经营、资源整合重组等方式,切实提升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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