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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4135发布时间:2022-10-28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10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监司工委组成人员以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对县监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些年,县监委高度重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通过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构建群众参与平台、健全监察监督体系、抓实干部廉洁教育等方式,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努力为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58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32人,处分419人,移送检察机关16人。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存在“重业务、轻监督”、监督管理“宽松软”现象。

(二)治理机制不健全。虽然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腐败和不正之风禁而不绝,加之群众利益问题涉及面广,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完善,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不够高,相关违纪违法问题依然易发多发。

(三)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监督委员会部分成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精神和财务管理知识掌握不透彻,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正风反腐。县监委要持续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检查机关的监督首责,用好督察督办、通报问责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要发挥反腐败协同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突出问题,严查严处违法违纪行为及贪污腐败问题,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强化警示震慑效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机制改革,创新监督手段。县监委要立足工作实际,夯实主体责任,细化配套制度,持续整合监察协作区、镇监察专员办公室、村务监察委员会力量,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严格履行协作区审批制度,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落实督查执法工作规定。同时,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彰显综合监督效果,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本领。县监委要进一步深化拓展“锻造铁军六项行动”,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加强基层监督委员会建设,不断健全完善镇监察专员联系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督促镇监察委专员定期联系指导村级监督工作,加大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着力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监察业务水平,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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