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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濉溪县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3028发布时间:2022-10-28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10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飞带领预算审查室、财经工委组成人员以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濉溪县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濉溪镇有关负责同志参与了交流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0.93亿元,同比增长2.30%。负债总额11.79亿元,同比下降2.62%。净资产39.13亿元,同比增长3.88%。

1.资产分布情况。

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20,497.48万元,占43.3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88,773.77万元,占56.7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127,454.61万元,同比下降15.44%(下降原因主要是支付方式的改变,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支付方式逐步向国库集中支付转变,各单位银行存款减少,推行公务卡结算,备用金减少);固定资产189,665.06万元,同比增长4.94%;在建工程133,037.68万元,同比增长 21.66%;无形资产14,969.22万元,同比下降15.83%;公共基础设施43,548.7万元,占资产总额8.55%;政府储备物资166.45万元,占资产总额0.03%。

)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共计6,117,577.16平方米,账面原值15,060.81万元,账面净值13,851.9万元。

 2.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共计1,853,048.44平方米,账面价值165,855.42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共 计812辆,账面原值12,719.97万元,账面净值5,120.81万元 。

出租出借及处置收益情况

 1.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1,619.36万元。

 2.资产处置情况

 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991.43万元。

 3.资产收益情况

 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收益 1,464.39万元。共上缴资产处置收益3,979.68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管理意识不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责任意识淡薄,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足。部分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责任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国有资产管理专业知识,对资产采购、登记、盘点清查、信息管理、年度报告等不够了解,资产管理难以到位。

(二)资产底数不够清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资产核算不准确,单位财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信息交换不畅通、不及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够完整,导致出现国有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或者没有相关资产账目等情况,对新增、处置、毁损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进行清理和账务处理,致使国有资产基数不明,家底不清。

(三)资产监督环节薄弱。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还没有理顺,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一是内部监督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出现资产损失或盈溢时,未进行及时有效处置,随着时间推移和人员更替,形成长期挂账无法处置的资产或账外资产;有的单位出现资产早已超过使用年限,却积压仓库多年,未进行资产报废处置。二是监督合力有待凝聚。受产权关系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完善、职责边界不清晰等因素影响,国有资产的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合力还有待加强,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模式还没有得到有效运用。三是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日常监督局限于行政事业单位账表数据,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资源类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效能发挥情况等监督不够到位,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现就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增强管好国有资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资产核算管理,及时记录、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数量、价值和增减变化情况,严格执行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和对账制度,确保家底清楚、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行政事业单位要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夯实基础数据,提升资产数据质量,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完善管理机制,确保资产监管安全有效。增强监管效能,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将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归类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解决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和资产处置慢等实际问题的解决。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和制度,从绩效入手,建立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管控资产配置不合理现象。建设全方位、全口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国有资产的监管水平,提高各单位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为预算管理和资产日常管理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信息支撑。

(三)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效益充分发挥。一方面,加大资产调配力度,加强闲置资产统筹调配力度,提高资产利用率;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加强国有资产精细化监管,尽快建立授权明确、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体系。另一方面,积极采用对外招商引资、公开招租等方式,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房屋资产,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划转给县属国有企业的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剩余安置房资产,有关部门要继续跟踪监督资产运营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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