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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4892发布时间:2022-10-28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决定》,2022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开展好本次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专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在检查中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对我县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四个最严”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强监管、查隐患、重服务、促发展,有力推动《食品安全法》深入实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出台了《关于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下发了《濉溪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关于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镇(园区)食安办及食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印发《濉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举办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活动,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纳入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检查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

)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排查整治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在产、关停)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重金属超标风险。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自4月初启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751家次,抽检6批次农资产品,合格5批,一件不合格(种子),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1起。加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瘦肉精”检测工作。今年以来,无害化处理上报病死猪26507头,检测“瘦肉精”65487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严格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按频次完成对辖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级监管,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监管。今年以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10余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1400余户次,查处违法违规食品案件297件,罚没款合计202.81万元。县发改委严格落实出入库检验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重金属等食品安全指标检验项目。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组织对主要粮油品种开展扦样、检测。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平均每入库一千吨,采样监测一次。在保管期间每月对储存的粮油安全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每半年对库存的粮油进行一次质量检测。县教育局联合多部门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学校阳光食堂试点建设工作,提升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检查力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制度。县卫健委联合多部门在严控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县公安局成立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打击重点和工作目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及时移交案件,实现执法资源、执法信息共享互通。今年以来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案件38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6人,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均按照各自法定职责,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织密筑牢食品安全保障网做出了各自贡献。

落实食品安全企业责任,食品安全主责意识进一步提高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食安员抽考APP”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积极组织全县餐饮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线上培训,参加“餐饮从业人员两库一平台”培训考试,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有效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共治格局进一步完善。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通过权威平台发声,讲好食品安全故事,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单位通过举办校园食品安全、镇(园区)食品安全“四员”、餐饮单位负责人、养老院负责人等培训班,将《食品安全法》列入培训内容,使法律宣传深入基层。截至目前,共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5场次,培训各级、各类人员994人次。

二、存在主要问题

是食品安全风险依然存在我县食品产业基础相对薄弱,数量多、规模小、种类多,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较差,源头风险较大,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过量添加、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基层职能作用发挥不足。在问卷调查中百分之六十的反映部分镇(园区)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且普遍存在缺乏专职人员,而兼职人员对食品安全领域的业务知识了解有限,难免出现食品安全监管不全面、不到位等情况。

是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够。问卷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的反映由于小作坊、经营户点多面广,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且部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认识缺失,使得一些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违法成本低廉,社会影响较坏。

四是宣传教育效果有待提升通过座谈交流了解,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差强人意,企业自律意识和群众维权意识、参与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巡查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开展不够,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三、对我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几点建议

(一)聚焦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环节和领域,“翻箱倒柜”式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检查;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你点我检”活动;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市场、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开展行刑衔接培训、交流;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中,要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以点上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推进。

(二)聚焦职能发挥,补齐监管短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履行职能,要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具体职责,确保各监管环节的有效衔接;要落实好中央及省、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我县的监管体制,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统筹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在抓好落实的同时注重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三)聚焦从严从重,提高违法成本。执法部门要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对监督检查、日常巡查、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等发现的违法线索迅速响应,达到条件的应及时立案,强化行刑衔接。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要将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大案要案办成具有影响力的精品案,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聚焦宣传培训,强化社会共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常识,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有效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氛围;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人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普法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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