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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等三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0246发布时间:2022-11-02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结合前期调研与常委会审议情况,作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能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但也存在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地表水污染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资源管理和合理利用的相关知识,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水节水意识,养成良好的惜水用水习惯。

(二)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实施“放心水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地表水厂建设,逐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加强水质监测和供水管理相关工作,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大力引导群众逐步关停自备井,自觉使用“放心水”。

(三)积极采取防污控污措施,加大现有污水的治理力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多部门联动,从源头控制工矿企业污水排放,减少污染源;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沟塘河湖等地表水污染问题加大治理力度,打造山清水秀、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事故预防控制能力,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同时也存在安全生产意识不高、安全生产基础不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力度不强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群众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人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另一方面要监督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县政府要逐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要加快整改,弥补安全欠账。督促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及时淘汰有安全隐患的工艺设备,抓好隐患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促进隐患整改。要加强日常监管,突出执法重点,制定科学的执法计划,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关于2021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同比均有增长,负债总额同比有所下降。我县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之前同期相比成绩显著。但同时也存在资产管理意识不够强、资产底数不够清晰、资产监督环节薄弱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加强资产核算管理,及时记录、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数量、价值和增减变化情况,严格执行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和对账制度,确保家底清楚、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要监督和引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夯实基础数据,提升资产数据质量,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完善管理机制,确保资产监管安全有效。建设全方位、全口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各单位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为预算管理和资产日常管理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信息支撑。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将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解决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和资产处置慢等实际问题。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和制度,建立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管控资产配置不合理现象。

(三)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效益充分发挥。加大资产调配力度,加强闲置资产统筹调配力度,提高资产利用率;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加强国有资产精细化监管,尽快建立授权明确、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体系。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房屋资产,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采取有效措施,继续监督跟踪划转给县属国有企业的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剩余安置房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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