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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田长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15264发布时间:2022-03-21

 

按照年初工作要点安排,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海波带领农工委和城建工委组成人员对我县“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五沟镇庙前村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介绍。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濉溪县于2021年11月26日出台了《中共濉溪县委 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县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濉溪县田长制领导小组,设立濉溪县田长制办公室。确立了基本工作制度:一是会议调度制度。县总田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县副总田长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二是督查考核制度。县级田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乡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激励奖惩制度。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四是信息报送制度。各级田长制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市级田长及市级田长制办公室。明确了主要任务:一是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管控目标,并严格落实。二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三是严格管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坚持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和用途。四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五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综合利用工程、生物、农艺和农机等措施,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2021年,全县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6万亩。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群众对“田长制”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体工作的进展。

(二)“田长制”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未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责任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田长制”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并广泛参与到该项工作中去。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共同责任机制,把“田长制”工作扎实做好。结合“河长制”“林长制”“环长制”等进行综合考量,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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