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审议意见
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三项政府工作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6636发布时间:2022-03-18

 

2022年3月10日,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濉溪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但还有少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问题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生态文明理念有待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和不足。针对以上问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研究力度,拿出务实举措,切实推动解决。

会议要求,

(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彻底整改环保督查交办事项和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政策引导,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前置。

(二)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提高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环境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规范执法,形成打击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关于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县政府认真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通过健全低保运行机制、提高低保标准、加大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全县低保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的建设目标。但仍存在低保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动态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研究力度,拿出务实举措,切实推动解决。

会议要求,

(一)加强宣传工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深入村居、社区宣传低保政策,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了解申请程序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推动低保动态管理。

(二)加大核查力度。健全完善制度,严把入户调查、公开公示、评议等关键环节,提高低保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支持和鼓励群众提供人情保、错保、漏报等线索,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查到底,确保低保应保尽保、能进能出。 

(三)加强支持保障。充实基层民政力量,定期开展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就业资源和技能培训向低保人群倾斜,支持和引导低收入人群自主创业、就业,真正实现“输血”变“造血”,逐步消除低收入人群对低保资金的依赖。   

三、关于濉溪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将开发区作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一方面认真落实“双招双引”政策,以招商引资、创新驱动为抓手,推动产业发展、企业转型、技术进步,不断壮大经济的规模和质量;另一方面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心一意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良好。但也存在新落地新开工项目偏少,现有企业科技含量不高,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不足,服务企业意识不强等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研究力度,拿出务实举措,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会议要求,

(一)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加强规划引领,科学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合理划定功能分区,提升园区建设档次。加快园区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动园区建设与时俱进。

(二)精准开展招商工作。围绕铝基新材料、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持续壮大经济总量,实现产业集群发展。认真总结招商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招商政策,激励干部认真落实“双招双引”,积极引进大项目和好项目。制定出台在园区实行“飞地经济”政策的实施意见,抢抓“区域一体化发展”政策机遇,推动招商工作创新发展。

(三)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立低效用地退出长效机制,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努力破除土地要素制约,保障企业用地需求。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科学的“亩均效益”考核评价标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用好用足担保资金,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定期开展访企活动,收集企业反映问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92号 邮编:235100 联系电话 :0561-6087752 电子信箱:suixirenda@126.com

皖ICP备16014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