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工作
关于全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4801发布时间:2022-03-11

 

2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海波带领城建工委、农工委有关同志,就全县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持久战、净土攻坚战。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PM10平均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优良天数259天,同比增加13天。空气质量实现“两降一升”目标;沱河后常桥、浍河东坪集及濉河黄桥闸3个出境断面监测指标均值达到Ⅳ类水质,澥河李大桥闸均值达到Ⅲ类水质,12月份达到Ⅱ类水质,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各类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生态文明理念有待强化。部分群众、基层工作人员对生态文明理念认识不深入,落实生态文明理念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特别是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程度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应付检查、过关就算思想。

(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较重,资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土地排放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空气污染极易反弹反复。县城雨污分流工程成效不明显。城西沟清淤进展不快。汛期积水问题没有从源头上解决。河道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偏低。农村污水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

(三)环境执法尚需加大力度。存在环境执法不够严格、力度不大问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环境目标任务和整改任务。

三、工作建议

(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将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彻底整改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和突出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环境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规范执法,通过暗访等执法手段,开展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形成打击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特别是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提高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92号 邮编:235100 联系电话 :0561-6087752 电子信箱:suixirenda@126.com

皖ICP备16014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