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法律监督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法律监督协调小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永乐主持,法律监督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宣读了《中共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对法律监督协调小组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在人大法律监督理念中充分彰显法治精神、在人大法律监督实践中全面落实法治要求、在人大法律监督成效上有效体现法治进步。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设立法律监督协调小组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宪法法律实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聚焦宪法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协调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本领域有关工作任务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四是强化工作落实,做到领导重视、积极配合、周密组织、确保质量,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切实反映到上级人大的立法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