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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检察院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12291发布时间:2021-08-20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永乐带领监察和司法工委组成人员,就县人民检察院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县人民检察院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财产刑执行检察,是刑罚执行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人民法院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三年来,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份,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全部得到法院采纳并整改落实到位。共监督法院立案财产刑案件673件,涉案金额1628.41万元,其中执行到位金额738.64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获取不及时。数据的获取相对滞后,与法院、社区矫正机构没有实现网络信息共享,缺乏沟通和协调,没有及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掌握相对滞后,影响了监督效率,同时案件的执行周期较长,少数案件存在事后监督的情况。

(二)监督力度不到位。刑事执行监督点多面广,财产刑执行监督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并且案件基数过大,工作量大、任务重,导致监督的力度不够。财产刑执行监督起步较晚,可借鉴的经验较少,监督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规范管理。一是完善机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针对检察监督弱项开展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强化领导。整合优势力量,统筹工作安排,配优配齐团队。三是加强沟通。与法院确立“三会三对应”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财产刑执行合力。

(二)加大监督力度一是继续以专项活动的方式,开展重点案件的类案检查,突出监督效果。二是加大常态化监督力度,实现监督案件的全覆盖。三是分析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共性、类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原有宣传基础上,利用微信、微博、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财产刑执行情况,提升财产刑法律政策的宣传效果,彰显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的司法强度和政策力度。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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