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8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程振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濉溪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对报告提出的濉溪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现决定批准濉溪县2020年财政决算。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8日
浏览次数:12841发布时间:2021-06-22 |
(2021年6月18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程振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濉溪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对报告提出的濉溪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现决定批准濉溪县2020年财政决算。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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