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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等两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22224发布时间:2021-04-27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濉溪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前期调研与常委会审议情况,作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谋划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初步形成“五横四纵三联”国省干线网络主骨架和“内通外联、通村畅镇、安全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截至2020年底,我县国省干线376公里(国道3条、省道7条),县乡公路总里程达3003公里,公路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170.05公里,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但同时也存在交通建设用地、资金保障、管养能力不足等问题,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加强全县交通规划。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高标准编制全县交通综合发展规划,推进交通规划与乡村振兴、村庄布局及国土空间等规划的高效衔接,破解土地要素制约难题。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力度,高位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二)增强养护能力。以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省级品质示范路为契机,健全管养机制,创新管养举措,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发挥持久效益。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合理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管养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稳定的、覆盖县、镇、村三级的管养队伍,充分调动各级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工作的积极性,打通落实管养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运营管理。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网络,加强与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村级公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优化城乡公交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内通外联”大交通格局。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综合协调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城镇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停车难、道路拥堵等问题,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水平。

二、关于濉溪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政府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大力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县已建成了一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8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各类养老机构18个,较好地缓解了日益显现的社会养老服务压力。但还存在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不高、供需矛盾突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和不足。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系列办法,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力度,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符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共建、医养结合机制,为老人们提供医疗康复、紧急照护等基本医护服务。加强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平台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注重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监督,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和补贴标准。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志愿者定期为敬老院老人、居家养老人员提供美发、清洁、花草修剪等志愿服务,传承和发扬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

(四)促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力度,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内完善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生活提供有效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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