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工作
关于濉溪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5601发布时间:2021-04-22

 

根据工作安排,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秀芳带领调研组,深入到百善、孙疃等镇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政府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大力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县已建成了一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8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基本实现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目前,全县还没有一所功能完备的养老服务机构,大部分镇、村没有老年活动场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未能有效发挥。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仅21.9张,没有达到小康社会数据指标要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还很突出。

)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我县各镇养老院、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都是临聘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能不高,均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对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有一定的困难,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偏低、劳动强度较大,队伍不稳定。

(三)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亟待提高。养老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部分农村敬老院基本设施配置不齐、维护管理不到位,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养医结合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缺乏。多数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仅能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关爱、紧急救援等体系建设不充分、不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并落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系列办法,制定实施有关扶持政策,放大政策驱动效应,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力度,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学校、医院等资源,尽早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符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积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成为能够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重要阵地。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共建、养医结合的新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配备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基本诊疗设备,配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方便大部分老人不出社区就能够享受到医疗康复、紧急照护等基本医护服务。加大力度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效形成合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注重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行业管理制度,针对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监督,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依托职业学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提高工资待遇和补贴奖励标准。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搭建志愿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各种为老志愿服务。

(四)切实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为有需求的其他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和个人利用空置房或空闲地,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区、小型托老所等,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力度,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内完善护理保险制度,建立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有效保障。加快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相关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92号 邮编:235100 联系电话 :0561-6087752 电子信箱:suixirenda@126.com

皖ICP备16014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