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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2059发布时间:2021-03-08

 

2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侠带领城建工委、农工委有关同志,就全县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持久战、净土攻坚战。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4天,较去年同期增加36天。加强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实施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建成试运行。强化水环境质量监管,沱河后常桥、浍河东坪集及濉河黄桥闸4个国控出境断面监测指标均值,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开展地下油罐改造工作,各类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程度重视不够,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不精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环境执法监测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监测设施等配置不到位,与当前工作需要不匹配。

(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有待于进一步强化。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认识不深入。

三、工作建议

(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21年环境保护工作将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彻底整改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和突出环境问题。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二)强化环境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将污染防治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形成严厉打击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要求,配齐配强执法人员、车辆、执法装备、监测设施。

(三)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环境质量管理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注重对新政策、新举措、推进力度、工作成效等舆论引导,提高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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