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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四项举措加强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浏览次数:2911发布时间:2021-03-23

 

近年来,濉溪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求,坚持指导镇人大依法履职,增强履职能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指导各镇人大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把稳政治方向。紧扣镇党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报告人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和行使职权中的重大问题。坚决贯彻落实镇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到镇党委中心工作中,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土地征收等重点工作,实现监督和参与的“无缝衔接”,以实际行动推动镇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

二、发挥指导作用,严格考核评价。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镇人大制度,定期走访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指导镇人大工作开展。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邀请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分组讨论,发表意见建议。强化县镇联动,与镇人大联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黑臭水体污染防治等工作监督,对镇人大实施的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镇人大工作考核,优化考评办法,统一集中考评,量化具体指标,提高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全县各镇人大工作均衡发展。

三、强化服务保障,激发代表活力。充分利用代表工作“2121”工程建设成果,在市、县、镇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推进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促进代表工作与人大各项工作融合发展。公开公示代表联系方式、定点接待、定期走访等信息,常态化开展联系选民工作,“全天候”“零距离”加强与选民的沟通联系。支持镇人大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细化量化考核机制,采取代表个人自评打分、代表小组初审评分、镇人大审核确定的方式,对代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坚持把考评结果作为代表评优评先、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指导镇人大建立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等工作制度,镇人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镇代表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代表活动正常开展。规范镇人大机构设置,设立镇人大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引导、督促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广泛学习政策法规、文化素养、业务知识,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业务交流、工作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知识,着力提高镇级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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