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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2309发布时间:2020-06-26

    2020年6月19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县检察院能够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荣誉保护等民生及社会热点,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三年来,共摸排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51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63件,立案98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不到位,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工作合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于以上问题,县检察院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收集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宣传,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率;要探索建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线上收集平台,鼓励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公益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公益保护合力。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构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合力;争取政府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办案经费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优化内设机构,强化职能配置,选优配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量;创新办案模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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