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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等三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9874发布时间:2020-04-24

2020年4月21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障用地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安排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有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受国内外疫情和部分企业自身因素影响,目前我县规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后仍存在一些生产经营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外贸订单萎缩,出口份额较高的企业受影响较大,效益下滑;部分工业企业资信等级不高,有些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对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企业渡过难关。

会议要求:

(一)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对企业的扶持,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制度,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统筹做好防护物资、用工、融资等保障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二)深做实“四送一服”工作引导企业做好技改、转产、扩能等项目申报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发展。认真落实技改奖补、稳岗就业补贴发放及场地租金减收、贷款展期等各项工作,加强政银企对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三)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更多项目入驻园区,确保项目引进质量。推进续建项目复工、新建项目开工,加大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培育,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集聚新动能。

二、关于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以来,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能够围绕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任务,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和医疗保障各项重点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夯实医保基础工作,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得到较好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医保政策宣传广泛性不足、针对性不强,致使参保人员对政策、程序把握不准、了解不够;专业医保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实施全面有效监管难度较大;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存在盲区等。对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研究相关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及时、系统全面发布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医保制度的各项规定,提高医保政策透明度。

(二)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协调发挥卫健、药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窗口服务、网上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协同运作,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加大医保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关于全县保障用地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保障用地工作,始终把保障用地作为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要事来抓,通过压缩增减挂钩项目报批时间、复垦新增耕地、严格土地供应、清理闲置土地、解封烂尾楼项目、科学规划居民区配套学校等,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建设用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偏紧,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现象依然存在。对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

(一)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单独下达。加大“倒挂”指标核销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二)坚持规划引领建立规划指标动态调整机制,注重项目选址的精准性,做细做实土地报批前期工作,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充分挖掘建设用地后备资源,加大土地复垦力度,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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