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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14173发布时间:2020-03-16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3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侠带领城建工委、农村工委组成人员,对我县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城西沟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临涣镇水厂等,听取了县环保局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扎实开展环境治理,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环境状况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49.9微克/立方米, PM10平均浓度为92.7微克/立方米;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6%。二是水环境质量从全县境内4个国控出境断面监测指标均值达到Ⅳ类水质,达到国家、省考核目标要求;过境的河流水体出境水体普遍优于入境水质,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土壤环境状况从县内主要粮油主要生产区、蔬菜种植区、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的监测情况看,各类区域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状况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污染减排全面完成,环境治理持续推进。一是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截至2019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已分别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二是2019年午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染减排任务依然艰巨。从调研总体情况看,虽然我县在环境污染减排工作中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展与环保的矛盾仍很突出,给污染减排和生态建设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河流。二是农村畜禽养殖违规排放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低等,脏乱差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环境监管体制有待完善。从省督察反馈的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看,我县仍然存在环保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体制运行不畅,特别是村级存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固态危险废物倾倒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环保监管的难度。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环境法治建设,完善环保长效机制。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的轨道,在完善环保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既打好攻坚战也打好持久战。一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实行严于国家的地方性环保标准,确保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二要加强环保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环保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与司法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认真编制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管理,加大农村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的配套建设,全面实施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分开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工程。积极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和农村垃圾治理行动,确保城乡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完善。

(三)建立健全环保监管制度体系。要切实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及我县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镇村环保责任清单,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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