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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等三项政府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6204发布时间:2019-10-30

 

2019年10月18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报告、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PPP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强化产业支撑,加强环境整治,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脱贫攻坚,完善社会治理,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短板、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等问题。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乡村振兴要素保障。要提高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谋划乡村振兴工作思路和措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农村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民增收,安居乐业。

(二)进一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精准乡村发展定位,实现土地资源有效配置。抓住国家出台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的机遇,积极储备一批基础性、支撑性、功能性的好项目,增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后劲。

(三)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基础。要加快推进村庄布点规划调整与实施工作,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南部次中心、双堆集中心镇新城等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整合资金,加强硬件建设等举措,使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目前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不均衡、管理工作有待规范等。

会议建议:

(一)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充分发挥好协调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公共文化建设在县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重点对公共文化设施运行、落实经费保障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激发各单位开展文化服务工作热情。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网络体系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充分发挥民间文化组织、人民团体的作用;要坚持精准服务,全方位对接百姓文化需求,针对不同人群的文化消费需求,有针对性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努力做到文化惠民紧接地气。

(三)完善公共文化管理运行机制。要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重点转向完善制度、增强服务上,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财政投入、人员培训等制度,形成镇、村两级文化阵地运行长效机制;要加强资源共享,提高文化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已建或已配置的文化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

(四)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建设及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的吸引力;要深入挖掘我县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如柳孜运河文化、淮海战役红色爱国文化、曲艺民俗文化等,开发培育本县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特色品牌。

三、关于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PPP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紧紧围绕濉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美丽濉溪为目标,科学有序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PPP项目,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但当前这项工作开展中仍存在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环卫设备调配不够合理、环卫监管体制不健全等问题和不足。

会议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民环保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垃圾整治宣传力度,结合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引导村民树立环保理念,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二)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改革成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支持环卫公司开展工作,为环卫公司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其充分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数字化环卫管理平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格化管理”优势,全面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精细化水平;要充分发挥中央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配齐配足环卫作业车辆,增加垃圾收集容器,加快环卫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三)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督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作业要求及评分标准,加大对环卫运营公司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力度;综合开发利用农村环卫资源,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效率,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使传统环卫作业和机械化环卫作业有机结合。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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