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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16506发布时间:2019-07-02

 

2019年6月18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三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忠实履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执行措施、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超额完成各项评估指标,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执行质效持续向好。但同时也存在执行宣传工作不到位、执行效率有待提高、执行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和不足。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执行“软硬件”建设。一是着力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充实执行力量,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二是加强执行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三要改善执行办公条件,保障执行装备设备,促进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常态化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汇聚执行联动合力;二是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体系建设。抓好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工作,打通相关执行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共享信用信息及惩戒措施,提高执行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环境。一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社会理性认识执行工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执行工作法定协助义务为宣传重点,努力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协助法院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公权的社会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法制环境;三是切实加大执行惩戒力度,落实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加大对干扰、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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