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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关于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6656发布时间:2019-05-03

 2019年4月18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报告、关于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规划不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结合我县城乡发展规划,适时调整城乡客运发展规划,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加强市县公交、长途客运一体化的对接,构建以全县公路网络为基础,客运场站为节点,公交线路为通道的完善的一体化城乡客运体系。

(二)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配套建设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夯实发展平台,促进资源要素集聚。尽快落实县公交总站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场站建设。在完善县镇建设主体框架的基础上,优化改造农村路网,提升村道标准质量,尽快建成衔接通畅、保障有力、安全有效的县镇村三级客运网络。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制定科学的公交车运营方案,完善公交服务管理体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客运公交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实施城乡公交客运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公交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能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均等覆盖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社会参与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会议建议:

(一)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健全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加强基本生活保障与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进一步夯实社会救助在大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多措并举配齐配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并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设施,加强基层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

(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注重信息平台共享,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数据互联机制,把救助信息平台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促进各相关政策措施互联、互动、互补,形成社会救助合力,做到应保尽保,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四)强化宣传活动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知晓率,逐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制。建立公众捐赠激励机制,规范公益民间组织,拓宽救助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救助效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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