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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6671发布时间:2019-07-0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岩带领内司工委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县法院实地查看,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执行工作资料等方式,对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法院认真按照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要求为抓手,不断优化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着力破解制约执行难的各个环节,执结了大量案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17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936件,执结案件6173件,结案率89%,执行到位标的额4.7亿余元。

(一)不断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县法院组织召开全县执行联动工作联席会,出台《濉溪县执法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通告》,加强与相关执行单位的工作联动。2017年以来,共有14件15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判决11件10人2单位;刑事自诉结案1件1人2单位,履行债务514万余元。

(二)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力度。县法院组织开展了“执行百日会战”“惊弓”“濉水寒蝉”等专项执行活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23人,限制高消费2369人次,拘留209人,罚款19万余元,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达到880名。

(三)不断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县法院设立“一人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规范优化执行专用账户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参与执行活动。在法院官网公布执行文书6673份,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和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亟需提高。信用惩戒措施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还未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服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社会氛围。对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曝光不够,社会警示教育效应不明显,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个别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二)执行联动机制仍需完善。我县综合治理破解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但执行联动机制“联而不动、动而不畅”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执行单位工作联系不够紧密,配合度不高,主动性不高,协助执行不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效率。

(三)执行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县法院现共有执法人员28人,占全院人数的25%,但执行案件逐年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比较突出,执行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执行工作效率。有的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还不高,执行工作精细化水平还不够,应对、处理复杂案件及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还不足,整体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执行工作发展的要求。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执行“软硬件”建设一是配齐配强执行人员,着力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充实执行力量,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二是加强执行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执行人员办案水平和业务素质;三要逐步改善执行办公条件和执行装备设备,优待执行人员,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常态化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汇聚执行联动合力;二是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体系建设。抓好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工作,打通相关执行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共享信用信息及惩戒措施,提高执行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环境。一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定期公布执行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引导社会理性认识执行工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执行工作法定协助义务为宣传重点,努力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协助法院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提高公权的社会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法制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切实加大执行惩戒力度。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领域和惩戒措施,加大对“老赖”及干扰、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曝光,形成“强力治赖”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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