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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法院第一党支部坚持党建和审判同抓同管
浏览次数:13664发布时间:2019-06-03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水平,真正把“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落到实处,濉溪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调整思路,不断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各项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是把审判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执法办案是法院第一要务,所在支部的民一、民二、民三庭主要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第一党支部改变过去抓党建多,讲审判少的做法,树立“抓审判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审判”的理念,坚持同抓同管,相互促进,紧密结合,同步提升。

二是把齐头并进、共同提高作为支部建设的主要目标。第一党支部在抓好主题教育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落实的同时,注重审判工作的协调开展。民一、民二、民三庭审理的案件类型不同,复杂疑难案件均不同程度存在。民一庭案件多,结案率较低;民二庭案件相对较少,但破产案件处理难度大;民三庭虽然完成了结案任务,但结案压力依然很大。为完成下达的结案任务,第一党支部把民一、民二、民三庭作为一盘棋,统筹安排,统一调整,明确在开庭、保全、出差等工作人员紧张时互相提供支持,由支部书记进行协调,配合人员紧张的庭室工作,促进审判工作共同提高。

三是把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作为支部建设的主要举措。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先由支委会研究讨论,报分管院长审批,视情形提交民商事专业委员会或审委会讨论。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建设的同时,把案件监督管理到各庭和个人,掌握案件情况,统一民商事裁判尺度,防止长期未结案件的出现,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四是把审判质效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标准。树立“办案论英雄”的思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入党积极分子和各庭室首席书记员各项工作要走在前头。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等各类评优评先与审判质效挂钩,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把第一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戚肖雯、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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