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濉溪县刘桥镇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主任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各项禁烧工作,将责任具体到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设立禁烧标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知晓率,使其自觉参与、支持禁烧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在秸秆禁烧关键时期,要增加巡查次数,增派巡查人员,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着火隐患,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梁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