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指示,濉溪县刘桥镇人大代表提出五点建议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定期开展垃圾整治,净化村庄卫生。充分发挥保洁员及志愿者的作用,配备满足需要的垃圾清运车辆,清理村道巷道乱堆乱放的杂物;清理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道路两侧、沟边桥头的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全面落实“河长制”,彻底清理辖区内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障碍物。
二是严肃开展拆除工作,美化人居环境。组织大量人力物力集中拆除各村危房、废弃猪舍牛舍及露天厕所茅房,将户厕集中改建成水冲式厕所;城管队员不间断地深入各村巡查并拆除乱搭乱建、违法建筑、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障碍建筑后,及时对损毁的建筑物和涂料脱落褪色的墙体进行修复或刷新,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相协调。
三是精心开展栽种工作,打造绿色庭院。对该镇有绿化带的村开展“查死补缺、查残补优、查漏补植”等绿化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绿地面积和绿量。动员引导妇女在庭院种花种树种草,创建“绿色庭院”,精心设计、种植各种花卉苗木,创设特色景点,形成层次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努力打造“房在树中,人在绿中”的庭院风景。
四是积极引导庭院卫生清扫,亮化居室环境。组织动员妇女整理居室,改变杂物乱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衣物乱挂现象,使居室内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引导妇女从清洗、整理厨具等家庭生活的细节入手,定期清洗厨房用品,勤洗、勤扫、勤擦、勤拾掇,灶台整洁无污渍,厨房家具、居室环境整洁明亮。
五是强化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各村环境整治工作应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分卫生区,分包到人,确定责任,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制度、街路每日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通过建立各种管理约束机制,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奠定基础,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梁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