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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5196发布时间:2018-08-20

    2018年8月17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线,牢牢把握“检察监督、人权保障”两个重点,在全面履行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存在重监禁刑监督、轻非监禁刑监督的现象;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人员配备不足;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尚未建立,信息联网未全面实现,协调配合机制亟待完善;刑事执行工作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等。

    会议建议:

    (一)全面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工作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全面转变;要加快刑事执行检察资源的调整整合进程,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量。

    (二)建立健全刑事执行检察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法院、公安、社区矫正机构和监狱、看守所等刑事执行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大力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调办案平台建设,畅通检察渠道,提高检察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刑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执行机关的协调沟通。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继续做好在押人员及其亲属宣传工作的同时,通过开展江淮普法行、法律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及取得的成效,拓宽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的渠道,提高人民群众的支持率和参与率;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司法公信力,增强刑事执行监督的社会效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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