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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9814发布时间:2018-08-17

县人大内司工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赵岩的带领下于8月14日深入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线,牢牢把握“检察监督、人权保障”两个重点,坚持“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理念,在全面履行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坚持日常巡察,共检察收押、出所在押人员5200余人次;注重开展安全防范检察,突出专项检察,消除安全隐患协助、督促、监督监管场所消除了不安全因素,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率先设立全省首家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三年来共全面监督检察社区矫正人员1850余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14—2016年度“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十大示范品牌,打造出全省社区矫正监督检察的“濉溪样板”。

    二、存在问题

    1.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待全面深化。一是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由于传统监所检察惯性思维的影响,少数检察干警仍存在着重监禁刑监督、轻非监禁刑监督的思想。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职能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整合,以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人员配备存在不足,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2.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建立的执行信息共享平台还不够规范完善,导致信息沟通不畅、衔接不够,易出现执行脱节、监督不及时等问题。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也没有建立,检察院与派驻检察室、社区矫正机构未全面实现信息联网,法院与检察院在财产刑执行信息方面相互交流不够,检察院难以掌握各环节的执行信息,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的难度较大。

    3.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度不高。县检察院在宣传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调研反映的情况看,仍然存在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问题,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工作还未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三、几点建议

    1.全面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是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工作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全面转变。二是要加快刑事执行检察资源的调整整合进程,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量。

    2.积极构建刑事执行检察协作平台。积极协调法院、公安、社区矫正机构和监狱、看守所等刑事执行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大力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调办案平台建设,畅通检察渠道,提高检察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刑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执行机关的协调沟通。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社会效果。继续做好在监区内外向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及取得的成效,扩大社会的知晓面,拓宽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的渠道,提高人民群众的支持率和参与率。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司法公信力,增强刑事执行监督的社会效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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