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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贯彻实施《安徽省档案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浏览次数:4066发布时间:2018-06-20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安徽省档案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县政府贯彻落实《安徽省档案条例》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县档案馆、地税局、刘桥镇、开发区、供电公司、濉溪二中、建投集团等单位档案工作现状,并与一些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重点检查档案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安全保障与利用服务、队伍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安徽省档案条例》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重视档案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档案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服务群众,坚持依法治档,档案工作取得明确成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强化保障,档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县政府明确一位副县长分管档案工作,全县各单位也都建立了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二是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四是将档案事业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基本保证了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依法治档,档案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依法进行档案移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的规定,科学制定了《濉溪县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各单位到期档案按时依法移交县档案馆。加强和规范对全县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档案分级分类收集管理,加大各门类载体档案的接收和特色档案的征集,县档案馆建设成为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和提供“一站式”利用服务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二是积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2017年,对全县13个镇、园区和61家县直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省、市档案行政执法被挂牌单位,督促指导帮助整改,同时,制定同一行业系统档案管理办法,召开全县档案执法整改现场会。三是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调研,促进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范畴,与项目建设同步管理。

    (三)规范管理,档案的安全保障和利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着力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各单位都成立了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库房安全、档案保管及借阅等一系列制度;按“八防”要求,配备档案安全设施设备,做好数字档案的信息备份与安全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二是大力实施档案数字化。2017年,馆藏利用率较高档案的文件级目录实现了数字化;县电子文件中心一期项目12月通过验收,2014年以来县电子政务平台运行产生的电子文件全部接收到县电子文件中心。三是做好档案开放利用工作。县档案馆对年满30年的馆藏档案进行鉴定、划控、开放,共鉴定馆藏档案46个全宗,4770卷,除划控档案外,所有鉴定到期档案目录都已对社会开放。2017年县档案馆共为社会提供查阅各门类档案4183人次,利用档案4676卷次。

    二、存在问题

    (一)县档案馆严重涨库,档案接收压力增大。目前,县档案馆保管着1950年建县以来的各类档案40多万卷,档案库房已满,全县土地确权和各单位各类亟待进馆的40多万卷无法接收进馆。

    (二)部分单位档案工作意识淡薄,档案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单位领导认为《安徽省档案条例》是部软法,制约力不强,对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三)档案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滞后。我县有不少单位档案管理仍停留在手工操作状态,档案管理手段落后。

    (四)档案专业人才缺乏,工作队伍不稳定。县档案局只有1名档案本科专业人员,且年龄偏大;基层档案员往往兼职,缺乏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

    (五)档案保管保护存在隐患。有的单位档案基础设施不完善,保管条件差;有的单位档案室堆放杂物,不符合档案“八防”要求,也不利于档案管理和利用。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意识。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主体责任,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构建依法治档的社会共识。要将档案法律法规纳入全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强化档案法治意识,让领导干部理解、重视、支持档案工作。

    (二)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县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第30号令)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分行业分类别制定档案模板,精心指导,整体推进档案规范化。要加强对不动产、医疗卫生、社会保险、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政府中心工作等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健全和完善档案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制度。要加快存量档案数字化步伐,全面推进增量档案电子化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各级政府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档案经费的投入,按照《安徽省档案条例》的要求配备档案库房,购置档案装具,配置与“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要求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同时根据新形势档案工作的需要,充实档案干部队伍,优化干部结构,强化人员培训,稳定基层档案人员。

    (四)进一步提高利用服务水平。县政府要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为目标,谋划建设县档案资源管理中心,统筹县档案馆、城建档案馆以及社保、不动产等重点专业资源的整合利用。尽快动工建设新县档案馆和城建档案馆,加快启动县档案馆电子文件中心二期项目建设,不涉密的档案资源建立网上档案室。以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推动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档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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