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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五项 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4165发布时间:2018-05-17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公安刑事侦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政府督查督办重点事项,有力保障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审计查出问题共30余项,目前已整改到位24项。其中,县广电台未缴房租税金10.34万元的问题,正在筹措资金,积极整改,涉及到县市场局、县广电台、县农林委、县水务局的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整改存在困难,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其余项整改完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审计查出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落实整改。从总体上看,该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整改不到位,未能按照审计整改要求按时整改;针对一些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未能建立有效的防控机制,导致“屡审屡犯”,屡禁不止。

    会议建议:

    一是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设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逐一解决,逐一销号。要进一步强化审计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责任化。

    二是着力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因历史遗留原因造成被审计单位被动违规且单纯依靠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意见,专题研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对于一些由于预算不精准导致屡审屡犯的共性问题,要从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部门预算质量入手,从体制机制上加以强化,用制度规范部门收支,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是持续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继续加大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及效果的审计监督,重点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决策、审批、建设、效果以及建设程序等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确保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的发挥。政府性重大项目应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予以重点反映,促进全县重点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关于全县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品牌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以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全县质量品牌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但目前我县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控制不严、企业的品牌意识不强等。

    会议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开展“安徽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开展好一系列质量品牌示范活动。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质量品牌升级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委、科技局、农委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活动、加强技术管理、开展创建商标和名牌活动、大力宣传我县的驰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及著名名牌产品,帮助企业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

    三是引导规范企业行为,增强企业的质量品牌意识。要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名牌意识,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创建品牌和名牌,形成品牌效应。

    三、关于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县政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压实责任,强化落实,扎实开展环境治理,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17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65%;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土壤总体环境较好;污染物减排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指标及VOC3治理项目提前完成治理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污染减排任务依然艰巨,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还存在薄弱环节,环境监管体制有待完善等。

    会议建议:

    一是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要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按照“全覆盖、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环保大检查和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细致排查环境污染问题,认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确保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和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大气质量指标监控和环境污染防治指标监控体系。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污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问题;积极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和农村垃圾治理“三年行动”,确保城乡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完善。

    三是建立健全环保监管制度体系。要切实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及我县《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镇村环保责任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

    四、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 2010年以来,县政府坚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克服任务重,工作量大,困难多等不利因素,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但工作中还存在政策宣传不深入、养老待遇发放标准偏低、基层经办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

    会议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中共党员、各级人大代表等率先参保,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提高参保人的养老待遇。建议县政府适时在中央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县级财政投入,提高参保人个人待遇,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

    三是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加强村(居)经办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城乡居保专职业务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待遇。

    五、关于全县公安刑事侦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大要案件侦破工作、严打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经济领域犯罪,严格规范执法,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县公安局多次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侦破命案积案先进单位”。但全县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开展中还存在破案效率有待提高、刑侦业务骨干和技术人才短缺、刑侦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

    会议建议:

    一是继续强化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综合运用侦查策略措施,深度谋划侦查对策及方法,积极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各类大要案件及时立案侦查,挂牌督办,限期破案。

    二是进一步加强刑事执法工作。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律师质疑、经得起法庭考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 案。完善内外监督制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刑事侦查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向内部挖潜,整活公安队伍,选调优秀民警进刑侦,充实侦查一线工作队伍;加强对公安干警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教育,加强对公安干警的专业技能训练,努力建设一支敢打仗、能打仗、打胜仗的刑事侦查工作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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