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市、县委文件精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建议会议的议程如下:
1.选举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2.举行宪法宣誓;3.其它。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日
浏览次数:4337发布时间:2018-04-02 |
(2018年4月2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市、县委文件精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建议会议的议程如下:
1.选举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2.举行宪法宣誓;3.其它。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日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沱河路92号 邮编:235100 联系电话 :0561-6087752 电子信箱:suixirend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