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6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国资局)局长程振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濉溪县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刘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濉溪县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和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决算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