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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5042发布时间:2017-10-24

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10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审判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推进“平安濉溪”建设,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刑事审判职能发挥、刑事审判质效提升、刑事审判能力提高等方面还需加强和改进。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要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规范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增强惩罚预防犯罪效果,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刑罚教育挽救功能。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要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强化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加强案件调解,促进当事人和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质效要强化证据裁判、程序正义等刑事司法理念,认真落实诉讼制度改革举措,突出庭审中心地位,促进庭审实质化和功能发挥,依法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要认真落实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推动证人出庭作证常态化。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强化庭审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举措,加强对刑事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审判质效。

    (三)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能力建设。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专题学习、实务培训、职业保障,适应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作风好的刑事审判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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